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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通知:6月起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重点查7项!

宣布时间: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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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宣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1、整治时间:2020年6月开始 ,为期4个月。

把“三书一函”作为专项整治的切入口;
增强对评标专家和招标署理机构的监管;
通过现场巡查、档案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法 ,增强对招标投标运动的日常监管。

2、整治重点: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对理的条件 ,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或招标人以任何方法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勾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署理机构勾通投标 ,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署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法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 ,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 ,滋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划分转让给他人 ,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事情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运动。
3、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应当依法依规从严作出行政处分 ,对情节严重的 ,应当记入信用档案 ,开展信用惩戒 ,直至清出市场。

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 ,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 ,加速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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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凭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事情安排 ,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增强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有关要求 ,增强对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运动的监督治理 ,排查整治突出问题 ,深入推动“行业清源” ,决定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安排 ,聚焦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糜烂等突出问题 ,开展专项整治 ,强化源头治理 ,构建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 ,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增进建筑业高质量生长 ,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宁静感。
二、整治重点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对理的条件 ,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或招标人以任何方法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勾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署理机构勾通投标 ,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署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法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 ,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 ,滋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划分转让给他人 ,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事情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运动。
三、实施办法
专项整治自2020年6月开始 ,为期4个月 ,分3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计划制定(2020年6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卖力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事情计划 ,指导监督各市、县(区)专项整治事情 ,可针对外地区突出问题增加整治内容 ,部省市联动配合推进专项整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0年7月—8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组织各市、县(区)对正在开展招标投标运动的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视察摸底 ,实时发明工程招标投标运动中保存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乱象问题线索 ,建立事情台账 ,增强剖析研判 ,对确实保存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整顿治理行业乱象 ,对行业领域中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第三阶段:总结牢固(2020年9月)。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总结专项整治事情 ,提炼经验做法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牢固专项整治结果。我部将通报专项整治事情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
四、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行业突出问题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对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损害 ,把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 ,坚决落实行业监管部分监管责任 ,认真抓紧抓实各项事情 ,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效果 ,回应群众期待。
(二)增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要高度重视 ,细化事情任务和分工 ,明确专项整治事情具体内容、目标要求、事情步伐、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增强事情调理和政策指导 ,强化历程治理 ,有序推进落实。要进一步增强与政法部分的协作配合 ,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动查处、通报反响的协调机制 ,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强化对监察、司法、检察建议和公安提示函(以下统称“三书一函”)的跟踪问效 ,形成齐抓共管的事情协力。
(三)深入稳步推进。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要流通投诉举报渠道 ,增强对群众举报内容的梳理、研判和反响。要把“三书一函”作为专项整治的切入口 ,重点从外地区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入手 ,深入剖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原因 ,实时发明前端治理中的问题。要凭据“双随机、一果真”原则 ,通过现场巡查、档案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法 ,增强对招标投标运动的日常监管 ,实时查找和填补监管漏洞。要增强对评标专家和招标署理机构的监管 ,引导和催促其依法依规履职。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应当依法依规从严作出行政处分 ,对情节严重的 ,应当记入信用档案 ,开展信用惩戒 ,直至清出市场。对外地区的突出问题 ,应当集中力量攻坚克难 ,确保整治事情取得实效 ,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对发明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应当实时移交政法部分 ,并配合开展案件侦效劳情。对发明的领导干部或事情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应当实时移交纪检监察部分。
(四)实时汇总上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要建立事情台账 ,实时总结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卖力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实施情况 ,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于2020年9月5日前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报告内容应包括总体情况、事情步伐、取得的效果(包括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消除的行业乱象、移送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等量化指标)、发明的典范案例、建立或完善的制度机制、事情建议等。
(五)强化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要建立任务跟踪督导机制 ,密切跟进各项事情进展。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 ,要通过约谈、通报等方法催促其履职尽责 ,确保专项整治事情落实到位。对体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要予以表扬和奖励。
(六)增强宣传引导。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当田主流媒体 ,增强对专项整治的舆论宣传 ,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范案件 ,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加入专项整治。要实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重点 ,通告事情进展 ,宣布整治结果 ,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 ,整治历程邀请群众加入 ,整治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七)建立长效机制。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 ,研究梳理涉黑涉恶和乱象问题所袒露出的行业隐患和监管漏洞 ,实时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 ,切实牢固整治结果。要认真贯彻落实建市规﹝2019﹞11号文件要求 ,积极推进工程招标投标制度革新 ,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运动监管 ,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 ,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 ,加速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勉励各地结合地方实际 ,立异监管机制 ,探索实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治理、评定疏散等方法要领 ,增强对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的共享、剖析和应用 ,提高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水平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请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清楚确1名同志作为专项整治事情联络员 ,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外地区专项整治事情计划和联络员挂号表报送我部。各地在推进专项整治历程中遇到的问题 ,请实时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建筑市场监管司 杨光 010-58933262 010-58933919(传真)

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丰 010-58934267

附件:专项整治事情联络员挂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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